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成立
根据淮(1999)14号文件“关于设立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的请示”,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1999年11月19日正式批复设立“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
毛集地处淮北平原,本是一个易旱易涝,名不经传的农村小集镇,由于在全镇人民的“领头雁”朱咸来同志的带领下,毛集人民充分发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脚踏实地的实干精神,经过几年的努力,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都取得了长足发展,先后被国家23个部委批准为“国家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全国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全国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镇”。在小城镇管理体制、小城镇建设、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毛集镇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同时也为下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充分发挥毛集作为国家级实验区和试点镇的政策优势,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和沿江、沿淮行蓄洪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起到典型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省委、省政府于1999年11月19日正式批复设立“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同意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行使县级管理权享受综合改革试点县的有关政策待遇,将实验区的范围在原毛集镇的基础上再扩大到夏集乡、焦岗乡,要求在机构设置和调整上本着“精简、有序、高效”的原则进行,并且要求淮南市委、市政府要加强对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筹备工作的领导,使之健康有序地开展。毛集社会发展综合实验区的成立,为毛集的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