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统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3-30 11:28 来源:市统计局 【字号: 阅读:

 

 

 


 

淮统办〔202211

 

 

市统计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

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县区统计局、园区统计机构,局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近日,淮南市疫情呈现点多、面广、频发态势,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防止疫情扩散,切实保障干部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我局实际,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落实干部职工疫情防护措施。积极贯彻落实市疫防办相关要求,加大宣传力度,要全程佩戴口罩,做到不串门、不串岗、不聚集。局办公室、局工会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特别是各项防疫物资要准备充足,要优先保障一线志愿者防疫需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县区统计局、园区统计机构落实好本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党员干部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工作要求,市局组织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队赴结对共建社区报到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其他在职党员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响应“社区吹哨、党员报到”助力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向属地社区报到,服从社区疫情防控工作安排,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以最高标准、最实举措、最强担当、最硬作为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同时,参加疫情防控工作的党员要加强自我防护,按照有关规定落实防疫要求。

三、保障统计工作正常运转。疫情防控期间,居家办公人员要充分运用办公OA、电话及QQ、微信等网上方式办公,正常开展日常统计工作,相关工作的运行由局计算中心负责保障,并要高度关注保密工作,保密信息严禁网络传输,避免相关信息的泄露。工作中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进行报告。各县区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确保统计工作正常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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