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5-25 09:47 【字号: 阅读:

县区统计局、市局各科室、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皖统考办〔20183)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现就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和高级资格考试日期均定为1021日(星期日)。

初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学和统计法基础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专业知识和实务

中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1:30  统计基础理论及相关知识

下午14:00——16:30  统计工作实务

(注:初级、中级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笔答方式。)

高级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为:

上午09:00——12:00  高级统计实务与案例分析

(注:高级资格考试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考试地点在合肥市。)

二、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者可按下列条件,报名参加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考统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应取得高中及以上学历,从事统计、会计、审计或经济专业工作1年以上;高校在校生可持学校出具的学生证明报考。

(二)报考统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会计、审计或经济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统计、会计、审计或经济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从事统计、会计、审计或经济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统计、会计、审计或经济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三)报考统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会计师、审计师或者经济师资格(以下简称中级资格)后并从事统计工作满1年。

2.具有硕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后并从事统计工作满2年。

3.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后并从事统计工作满4年。

4.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统计专业工作满15年,取得中级资格后并从事统计工作满5年。

三、统计专业技术高级考试成绩的使用

全国统考办根据考试总体情况划定国家合格标准,考试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统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省统考办根据本省统计人员考试的实际情况,参照国家标准,划定当年省级合格标准,考试达到省级合格标准的人员,由省统考办核发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省范围内当年或次年仅供使用一次。

考试取得国家或省级合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方可申报参加高级统计师资格评审。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

市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截止时间为630日。报名时,考生根据规定的报名条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42寸电子照片,初级、中级填写《安徽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高级填写《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按属地原则,到单位所在县区统计局报名。各县区统计局要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市统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进行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五、考场设置及准考证办理

今年我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点设置仍采取集中分片设置,届时省考办根据报名情况再定考点。考生准考证由省考办统一编排、印制,市、县区统计局发放。

六、考试费

今年考试费初级、中级、高级按每人100元收取。

七、高校在校生报考

高校在校生可持学生证到所在学校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或学校所在县区统计局报名。自今年开始,高校在校生报考不再免费。

八、考试大纲、考试信息查询

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高级资格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大纲已公布在国家统计局官方网站统计服务栏目内的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栏(http://www.stats.gov.cn/

tjfw/tjzyjszgks/fxbk/)。根据新修订的考试大纲内容,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用书也进行了相应的修订。考试成绩查询系统将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在网上开通,届时考生可登陆专栏,查询考试成绩及合格标准。

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部门、单位接到通知后,要认真按照规定和要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报名参加考试,确保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为方便广大考生学习交流,市统计局建立2018淮南统计职称考试”QQ工作群,QQ群号:710217784,验证信息:单位名称+姓名。

 

附件:1.安徽省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2.全国高级统计师资格考试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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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统办15号 关于做好2018年度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