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及市级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2 16:33 【字号: 阅读:

一、培训目的与对象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教育培训中心《关于继续开展全国地市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的通知》(教育函{2018}68号)和省局统计局文件精神要求,现就我市开展市级统计人员岗位知识培训及全市统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市统计局在岗人员(包括从事统计业务工作的聘用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参加培训。

2、各有关单位统计继续教育人员参加培训。

二、培训课程

2018年开设《国民经济核算》、《投资申报》、《统计法规和统计规范化》三门课程。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2018年11月13日上午9:00在市政务中心C座一楼会议室(市政协会议室)。

四、继续教育人员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已经在QQ“淮南统计继续教育群”报名的统计人员准时参加培训。如有疑问请联系:淮南市统计局法规科,联系电话:6645359。

五、培训要求

请市局参训人员携带《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体系(2016)基础知识》教材。所有参训人员没有特殊任务,不得请假,不得代训。全程认真参加培训。

培训结束后,请参加统计继续教育的人员结合本专业撰写一份统计分析报告,将电子版传送法规科统计继续教育群,截止日期      

六、继续教育证书发放

参加人员培训合格后,颁发人事部门监制的《专业知识继续教育证书》,并核定专业知识继续教育学时。

 

2018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