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依法治统建设继续深化统计改革

发布日期:2021-12-16 16:20 作者:刘萍 来源:市统计局 【字号: 阅读:

    统计工作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综合性、基础性工作,我们要始终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切实担负起‘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政治责任,为党委政府提供及时、准确、可靠的统计服务。38年前的今天,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工作从此走上了法治道路。伴随着依法统计的发展路程,也记录下了统计改革和发展的轨迹,统计事业发展取得的每一项重大成就、迈出的每一个重要步伐,无不建立在依法统计的基础之上,与贯彻执行《统计法》息息相关。统计事业的飞速发展,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规范,统计事业的改革创新,得益于法治的保障和支撑。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完善统计体制;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发挥统计监督职能。统计工作的形势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统计政治生态环境更加从严从紧从实从真。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提出了多项改革要求,明确提出要完善统计体制。我们有理由对未来的统计法治建设提速寄予更多的期待。八公山区统计系统必须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将贯彻统计法律法规,加快建设法治统计,作为统计部门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和依法行政要求的具体实践,全面推进依法统计。

要进一步强化统计法治实施。“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必须打造高效的统计法治实施体系,切实解决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问题。各级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要严守《统计法》规定的两类“三个不得”,即地方各级政府、统计机构和有关部门以及各单位的负责人不得自行修改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依法调查、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及其他机构、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统计机构、统计人员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统计法》规定的行为。这些要求既是底线也是高压线,谁都不能碰、不能逾越。同时,要严格依法设立调查项目、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公布和使用统计资料。

要进一步深化统计普法宣传。知法是守法的前提。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建立健全统计普法宣传长效机制。要把领导干部依法组织领导统计工作作为统计普法宣传的关键,把统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作为统计普法宣传的重点,把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支持配合统计工作作为统计普查宣传的长期基础性工作,从内到外、从上到下,努力营造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良好社会氛围,为统计工作注入科学性和民主性。

要坚决遏制数字上腐败。统计上弄虚作假,严重违反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职业操守,极大损害统计数据质量和政府统计公信力;失真失实的统计数据将误导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给党、国家和人民造成重大损失。统计上弄虚作假是统计领域最大的腐败,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予以遏制。认真学习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完善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机制,把数据真实作为统计工作最基本的政治要求、最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筑牢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防火墙”。进一步完善惩处机制,依法公示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强化对统计弄虚作假违法责任人的责任追究

我们以对统计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定依法治统、依法统计的信念,认真学习统计法,真正敬畏统计法,严格遵守统计法,坚决执行统计法,切实维护统计法的权威,为推进统计工作科学发展,完善统计体制,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要从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数据源头控制,名录库的建设、维护和更新等方面进行加强,抓细抓实抓好依法治统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服务全经济社会发展,为建设美好八公山提供扎实的统计保障。


             八公山区统计局局长  刘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