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6-25 09:29 【字号: 阅读:

各县区统计局、淮南经开区、高新区统计部门,市局各科室:

为提高专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科学评估重要统计数据,准确反映经济发展水平,现将《淮南市地区生产总值数据质量评估办法》等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6月22日

淮统31号 关于印发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评估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