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四道防线”,开创统计法治工作新局面
筑牢“四道防线”,开创统计法治工作新局面
淮南市统计局 廖继光
统计数据是政府宏观调控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统计法治是保障统计数据真实、准确的重要手段。全面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必须扎实做到“四个强化”。
一、强化统计监督职能
统计监督是法律赋予统计部门的法定职能。《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明确规定“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和统计咨询意见,实行统计监督。”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要求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这是党中央对统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加强统计监督,将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营造良好的内外环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统计工作多次作出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要求强化监督问责,依法依纪惩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从源头上遏制“数字上的腐败”。中共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一系列重要纲领性文件,为做好统计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
因此,各级统计机构在履行好统计调查、统计分析职能的同时,应发挥好统计监督职能,依法监测经济社会发展运行情况、评估监控统计数据、监督检查统计工作,严肃查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着力解决统计数据失真失实干扰决策判断、虚增群众获得感、透支党和政府公信力的问题。要不断在统计监督方式、范围、机制上下功夫,全面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客观真实准确反映高质量发展成效,使统计监督作用发挥更加充分,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统计力量。
二、强化普法宣传力度
当前,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及国家统计局陆续颁布的一系列统计规章,共同形成了科学、系统、完备的统计法律制度。统计部门要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加大普法宣传工作力度,引导社会公众充分了解统计法和统计工作,切实提高全民统计法治观念、法治意识,提高全社会对统计制度方法、生产流程的理解和支持。
加强对统计普法工作的领导。切实将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和完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机制,制订切实可行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及方案,促进宣传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与政府各部门普法机构的联系沟通,积极争取宣传、司法等部门的支持,加大督导考核力度,将考核成绩纳入统计工作年度评比,确保统计普法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突出普查宣传效果。重点是补好以下工作短板。一是做好与组织部、法宣办对接,将统计法律法规的学习纳入了全市普法宣传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党校学习必修课,增强党委政府和各部门领导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的政治自觉性,树立统计法治底线。二是做好统计系统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借鉴其他单位好的工作经验,适时采取恰当形式组织培训,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普法水平。同时,及时组织完成普法骨干的选定与培训,发挥其在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三是精心组织重要时点系列纪念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短讯、微博等各类宣传媒体开展载体多样、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展现统计法治建设成果,提升政府统计公信力。四是加大对典型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和统计失信企业的信息公示,做到曝光一起,教育一片,切实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尊严。
三、强化对统计工作严格执法
统计法权威在于严格执行。坚持严格执法,要手握戒尺,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抽查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对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以及不配合开展统计调查等统计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按照《统计法》的相应条款作出相应处罚,并根据《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对情节恶劣的典型案例予以通报和曝光,让统计法律法规成为“真老虎”,该出手的时候及时出手,该整治的依法坚决整治,该管理的依法坚决管理,决不临场退缩,决不姑息迁就。统计法神圣不可侵犯,社会各界要共同维护统计法权威,心中有法、心中有戒,养成护法的行动自觉。
统计部门要适应新时代统计法治新要求,不断压实主体责任,积极学习贯彻《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等重要法规文件,制定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畅通统计违法举报渠道,落实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深入开展“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逐步扭转全社会对统计工作的固有观念。
四、强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统计基层基础是开展统计工作的基石和源头,必须把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工作来抓,着力解决基层统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全面提高基层统计能力、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服务水平。
一是加快统计基层规范化建设。根据《安徽省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的意见》要求,切实按照省政府出台的“三个规范”标准,推进部门统计、乡级统计和企业统计建设。在人、财、物等方面做好保障,确保统计工作有人做、会做、做好。
二是提升基层统计队伍能力。乡镇、街道要根据统计工作要求,配齐统计力量。聘任符合条件、具有多年统计工作经验的同志为首席统计员。企业要全面实现统计机构、分管领导、统计员“三固定”。完善建立部门首席统计员制度,实行统计人员入库管理。
三是制度化开展基层统计业务培训。市、县区分级对基层统计人员进行培训,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1次。通过集中培训,提升职业道德、专业素质、综合分析、网络信息等多方面业务水平。同时,按专业划分,制定各专业的业务实操手册,引导新人快速入门,方便统计人员交接业务,为业务工作规范开展提供保障。
统计工作是党的事业重要组成部分。统计部门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大力弘扬法治精神,进一步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四个强化”,提升统计工作服务能力,保障统计数据质量,为建设美好淮南贡献统计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