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统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09:15信息来源:市统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31号)要求,结合淮南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统计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tjj.huainan.gov.cn/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统计局办公室、计算中心联系(地址:淮南市政务中心A座大楼四楼,电话:0554-66783626645193,邮编: 23200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政府办的精心指导下,淮南市统计局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贯彻落实《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积极推进统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围绕统计数据服务、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等领域,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效。

(一)主动公开

市统计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74条,发布解读材料88篇,回应公众关注热点13次。

做好决策和重大事项公开。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重点任务分工要求,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年”“统计服务千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等重大事项公开;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公布统计调查制度、行政权责清单、统计督察、统计双随机抽查和行政处罚情况。

主动公开统计数据信息。按月发布关于全市规模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等最新数据解读;编辑并发布《月度运行监测》11期;及时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全市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为市政府网站政府数据提供统计数据支撑。

认真做好新闻发布相关工作。及时公布2021年度和2022年季度经济运行情况新闻发布会情况。全年参加3政风行风热线,分别就《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和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开展宣传交流。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公开指南要求依法依规办理,统一答复模板,限时办结,强化沟通协调,对于不属于本部门事项,及时会商稳妥解决。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19。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切实做好信息审核发布,坚持定期读网,保证及时更新,严格执行发布和保密制度,落实信息 三审制,确保涉密不上网认真做好本部门范性文件动态调整工作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0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优化栏目设置,开设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统计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等特色栏目。切实做好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和统计微信公众号的运维工作,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633条,政府信息公开网站474条,微信公众号926条,微信公众号关注760人。

(五)监督保障

认真做好第三方反馈整改工作,限时整改并及时公布整改情况。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局年度工作任务,定期召开协调会,及时解决发现问题。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各科室考核内容,积极落实评议、责任追究相关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9

0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0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9

0

0

0

0

0

1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淮南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脚踏实地,稳中有进,但仍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政策解读往往侧重于统计数据解读,在丰富解读内容、拓宽解读思路还需努力。二是对县区统计领域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力度还需加大。

下一步,市统计局将继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业务人员工作水平。二是加强协调配合,提升人员积极性,在政策解读上多动脑筋,争取有所突破。三是按照省统计局关于统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落实市县联动,确保统计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长足进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市统计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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