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自觉遵守《统计法》。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坚持做到依法行政,不以权谋私,坚守统计职业道德要求。
二、提高执法能力水平。加强对《统计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坚持通过学习和执法实践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水平和能力。
三、依法履行职责。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违法要求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履行义务。
四、坚持公开公正执法。统计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在行政执法中应当出示执法证件,依法查处统计违法案件。
五、严格责任追究。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依法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六、自觉接受监督。依法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对本部门行政执法的监督。
七、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1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