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9 16:47信息来源:市统计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皖政务办秘〔20242号)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淮南市统计局政府门户网站(http://tjj.huainan.gov.cn/index.html)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淮南市统计局办公室、计算中心联系(地址:淮南市政务中心A座大楼四楼,电话:0554-66783626645193,邮编: 23200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市统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淮南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着力推进统计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46条,发布解读材料114篇,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7次。

一是主动做好重点领域事项公开。按照省统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统计领域信息公开事项及示范案例的通知》要求,及时公布国家和地方统计调查制度、经济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统计执法检查督查和行政处罚信息。围绕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做好统计基层基础巩固年”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法治”“市委巡察整改等重大事项公开;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专项资金尤其是五经普资金使用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认真做好统计数据和信息发布。按月发布关于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以上工业、居民消费等最新数据及解读;按月编发《月度运行监测》;及时发布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人口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科技经费投入统计公报等数据资料。

三是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和新闻发布。利用上级统计数据解读和负责人解读、图片解读等,加大对统计数据解读力度。公开年度新闻发布计划及新闻发布情况。做客淮南政风行风热线栏目3次,分别就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统计法律法规等内容接受群众咨询,与市民在线沟通交流。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公开指南要求依法依规办理,强化沟通协调,提升办理质效。全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8件,全部按时办结。其中,予以公开4件,部分公开3件,不予公开1件。未出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认真开展发布信息审核,落实信息三审制,确保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坚持定期读网,及时更新内容。认真做好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动态调整,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0件,废止失效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按照全省统计系统信息领域信息公开要求,开设统计调查制度”“统计执法督查等新栏目。认真做好市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和淮南统计统计微信公众号的运维工作,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555条,政府信息公开网站446条,微信公众号786条,微信公众号关注1004人。

(五)监督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定期协调落实第三方反馈问题整改。积极参加组织业务培训,同时强化沟通交流,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科室考核内容,认真规范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相关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0

0

0

0

0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1

0

0

0

0

0

1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一是新开设栏目内容支持不够充分,需加大工作力度。二是主动信息公开意识有待加强,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

下一步,市统计局将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一是分析研究新增栏目,明确具体要求职责分工,确保栏目更新到位。二是加强对信息公开规定的学习,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意识,结合统计部门实际,取长补短,不断丰富统计领域信息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市统计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淮南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淮南市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正在更新中...
为进一步了解掌握社会公众对政策执行效果的反馈与评价,请您对该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提出宝贵的意见或建议。我们将及时收集并分析,共同助力政策不断完善。
  • 姓  名:

  • 联系方式:

  • *内  容:

  • *验 证 码: